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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两部门关于2022年度公益性群众团体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的公告

来源:河南省财政厅 作者:河南省财政厅 发布时间:2022-11-22 浏览次数:7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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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

关于2022年度公益性群众团体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的公告
河南省财政厅税务局公告2022年4号

  1.新密市红十字会
  2.开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红十字会
  3.尉氏县红十字会
  4.洛阳市老城区红十字会
  5.浚县红十字会
  6.焦作市解放区红十字会
  7.临颍县红十字会
  8.南阳市宛城区红十字会
  9.夏邑县红十字会
  10.柘城县红十字会
  11.淮滨县红十字会
  12.项城市红十字会
  13.商水县红十字会
  14.禹州市总工会
  
      纳税人2022-2024年度通过上述公益性群众团体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可按照有关规定执行税前扣除。
  
河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
2022年11月7日
来源:河南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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