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汇开来友情提醒:
洛阳市科技局2022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已经开始,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不能错过。
前日,洛阳市科技局下发《关于开展2022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预通知》,其中第二条提到:企业如需办理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科技贷”等相关业务,请提前通过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获得入库编号。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相关政策导读
1、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8号)第二条明确,企业在汇算清缴期内按照《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取得科技型中小企业登记编号的,其汇算清缴年度可享受《通知》(财税〔2017〕34号)规定的优惠政策。
2、2022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加大企业创新激励力度,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持续推进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深化产学研用结合,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促进创业投资发展,创新科技金融产品和服务,提升科技中介服务专业化水平。加大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实施力度,将科技型中小企业加计扣除比例从75%提高到100%,对企业投入基础研究实行税收优惠,完善设备器具加速折旧、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等政策。这相当于国家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又给了更大的扶持,这末好的政策很快就会落地了。
科技贷相关文件导读:
1、 2021年11月1日,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洛阳市科技型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管理办法》(洛政办〔2021〕53号)为推动科技金融深度融合,围绕创新链完善资金链,拓宽科技型企业融资渠道,设立洛阳市科技型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用于金融机构向符合办法规定的科技型企业发放贷款的风险缓释。
2、 2022年3月1日《洛阳市科技型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操作规程(征求意见稿)》出台。
相信,这种分摊科技型企业贷款风险的良好举措,必然会促进金融机构对科技型企业资金投放。
附件一
关于开展2022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预通知
2022-02-25 11:07:48
来源:高新技术科
浏览量:784
各县区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工作安排,现将2022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预通知如下:
一、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系统已开启,企业登录科技部政务服务平台(https://fuwu.most.gov.cn)注册单位用户(法人)账号,登录后进入评价系统填写并提交《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表》,上传相关证明文件,自主进行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
二、企业如需办理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科技贷”等相关业务,请提前通过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获得入库编号。
三、各县区科技管理部门要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保障评价工作质量,在符合本地防疫要求前提下,线上线结合开展政策宣传,确保2022年全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取得实效。
评价工作具体时间及流程安排待省通知下发后另行通知。
联系方式: 市科技局高新科 63910557
附件二
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申请条件
一、科技型中小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成立或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会计核算健全、实行查账征收并能够准确归集研发费用,并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居民企业。
(二)职工总数不超过500人、年销售收入不超过2亿元、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
(三)企业所在行业不属于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规定的限制类和淘汰类范围,不属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规定的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行业。
(四)企业在填报上一年及当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和严重环境违法、科研严重失信行为,且企业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五)企业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指标进行综合评价所得分值不低于60分,且科技人员指标得分不得为0分。
二、科技型中小企业“直通车”:
符合上述第(一)~(四)项条件的企业,若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中的一项,则可直接确认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条件:
1. 企业拥有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
2. 企业近五年内获得过国家级科技奖励;
3. 企业拥有经认定的省部级以上研发机构;
4. 企业近五年内主导制定过国际标准、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来源:中汇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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