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部LOGO

联系电话:

0371-63336537
0379-63123775/63123770
ZHONGHUI政策与观点
行业动态

您现在的位置 : 首页 > 政策与观点 > 行业动态

明年起税务失信企业可申请信用修复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作者:中汇河南所 发布时间:2019-11-18 浏览次数:633
打印 收藏 关闭
字体【
视力保护色

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布《关于纳税信用修复有关事项的公告》,自2020年1月1日起,对纳入纳税信用管理的企业纳税人通过作出信用承诺、纠正失信行为等方式开展纳税信用修复,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纳税人增强依法诚信纳税意识,积极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税收监管机制。

据悉,信用修复不是简单的“洗白记录”,也不是简单的“退出惩戒”。按照有限度修复的原则,《公告》明确了19种情节轻微或未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纳税信用失信行为,及相应的修复条件,共包括15项未按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税款缴纳、资料备案等事项和4项直接判D级情形。从往年纳税信用评价情况看,上述情形出现频次较高、涉及纳税人范围较大,《公告》实施后,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可向税务机关申请纳税信用修复。

纳税信用修复遵循“申请—受理—反馈—修复”四个程序。需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纳税信用修复申请的纳税人应填报《纳税信用修复申请表》,并对纠正失信行为的真实性作出承诺;主管税务机关自受理纳税信用修复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向纳税人反馈信用修复结果。纳税信用修复完成后,纳税人按照修复后的纳税信用级别适用相应的税收政策和管理服务措施,之前已适用的税收政策和管理服务措施不作追溯调整。

地 址:http://zhonghuihn.com/home-newsinfo-id-501.html

0
在线客服
热线电话

0371-63336537
0379-63123775/63123770

地址

郑州办公室: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金水东路85号雅宝国际广场2号楼1103号
洛阳办公室:河南洛阳新区开元大道248号五洲大厦712

二维码
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