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号
为贯彻落实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税务总局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2018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和年度纳税申报表(2018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2017年版)》的部分表单和填报说明进行了修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A类)》(B类,B100000)的表单样式和填报说明进行修订。A201030)第“一、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填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减免企业所得税的金额。本行填报根据本期《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200000)第”
将《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基础信息表》(“109小型微利企业“纳税人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的,选择’,其他选择’。A107040)第“一、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填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减免企业所得税的金额。本行填报根据本期《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100000)第”
三、本公告适用于A类,2018年第A类,2018年第2018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结束后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和年度纳税申报表(B类,2018年版)》(B100000)(略)
国家税务总局
2019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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