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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研发形成专利是否必须资本化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 作者: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 发布时间:2024-10-08 浏览次数: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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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研发形成专利是否必须资本化

编号:2024092717083466073

留言情况     

留言时间:2024-09-23

留言内容:

老师您好!公司通过内部独立研发成功并申请了专利,请问是否具备专利相应的研发费用就必须得资本化,并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摊销?

处理状态:已处理

处理情况

答复时间:2024-09-24

答复内容:

您好!您所咨询的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一、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7号)第一条规定,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3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3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二、根据《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执行指引(2.0版)》规定,附件:……五、 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核算要求……(四)研发费用的费用化或资本化处理方面的规定 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形成无形资产的,其税收上资本化的时点应与会计处理保持一致。《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规定,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应当区分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1.研究阶段支出 对于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有关支出,应当在发生时全部费用化,计入当期损益(管理费用)。 2.开发阶段支出 开发,是指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比如,生产前或使用前的原型和模型的设计、建造和测试,不具有商业性生产经济规模的试生产设施的设计、建造和运营等,均属于开发活动。考虑到进入开发阶段的研发项目形成成果的可能性较大,如果企业能够证明开发支出符合无形资产的定义及相关确认条件,则可将其确认为无形资产。具体来讲,对于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了下列条件的才能资本化,确认为无形资产,否则应当计入当期损益(管理费用)。3.无法区分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支出……无法区分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支出,应当在发生时费用化,计入当期损益(管理费用)。

  因此,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形成无形资产的,其税收上资本化的时点应与会计处理保持一致。对于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如果企业能够证明开发支出符合无形资产的定义及相关确认条件,则可将其确认为无形资产。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3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另外,您可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官网-政策文件库中查阅《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执行指引(2.0版)》及附件。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纳税缴费热线或主管税务机关。

答复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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