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国务院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在优化营商环境、民生保障、产业发展等方面,出台多项重要政策。这些政策一起看——
优化营商环境 国务院拟取消和调整33个罚款事项 10月2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罚款事项的决定》。会议指出,严格规范处罚事项和罚款标准,是优化营商环境、降低经营成本的重要举措。要持续压减罚款事项,对违反法定权限、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可采取其他方式规范管理的罚款事项做到应减尽减。要严格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加大对乱罚款的整治力度,完善协同治理和联合惩戒机制,严肃查处以罚代管、过罚失当等行为,加大向社会曝光力度,防止各类惠企政策效果被削弱或抵消。要着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完善监管方法,规范监管程序,提升监管效能,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生命健康、产品质量等重点领域的监管工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根据会议审议,本次拟一揽子取消和调整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中的33个罚款事项。 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罚款事项的决定》 大力推动专利产业化,加快创新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5年)》。《方案》提出,一是大力推进专利产业化,加快专利价值实现。梳理盘活高校和科研机构存量专利,以专利产业化促进中小企业成长,推进重点产业知识产权强链增效,培育推广专利密集型产品。二是打通转化关键堵点,激发运用内生动力。强化高校、科研机构专利转化激励,强化提升专利质量促进专利产业化的政策导向,加强促进转化运用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三是培育知识产权要素市场,构建良好服务生态。高标准建设知识产权市场体系,推进多元化知识产权金融支持,完善专利转化运用服务链条,畅通知识产权要素国际循环。
民生保障 增发1万亿元国债,支持灾后重建和防灾减灾救灾 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国务院关于增加发行国债支持灾后恢复重建和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的议案。中央财政将在今年四季度增发2023年国债10000亿元。此次增发的国债全部通过转移支付方式安排给地方,今年拟安排使用5000亿元,结转明年使用5000亿元。据财政部介绍,资金将重点用于八大方面:灾后恢复重建、重点骨干防洪治理工程、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其他重点防洪工程、灌区建设改造和重点水土流失治理工程、城市排水防涝能力提升行动、重点自然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工程、东北地区和京津冀受灾地区等高标准农田建设。 我国将增发1万亿元国债支持灾后恢复重建和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 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 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等单位《关于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的意见》。《意见》明确,要根据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预警信息,按照低收入人口困难程度和困难类型,分层分类提供常态化救助帮扶。对符合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条件的低收入人口,低保边缘家庭中的重病重残等特殊困难人员,纳入基本生活救助范围;符合条件的,要给予医疗、教育、住房、就业、受灾人员救助等专项救助;对遭遇突发性、紧迫性、灾难性困难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人员,取消户籍地、居住地申请限制,在急难发生地按规定通过临时救助或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及时给予急难社会救助。同时,积极发展服务类社会救助,做好其他救助帮扶,鼓励开展慈善帮扶。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等单位《关于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超大特大城市城中村改造将分三类实施 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消息,超大特大城市正积极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分三类推进实施。一类是符合条件的实施拆除新建,另一类是开展经常性整治提升,第三类是介于两者之间的实施拆整结合。超大特大城市推进城中村改造,将坚持先谋后动,先行做好征求村民意愿、产业搬迁、人员妥善安置、历史文化风貌保护、落实征收补偿安置资金等前期工作,确保不动则已,动则必快、动则必成。坚持多渠道筹措改造资金,既可以由城市政府筹措资金,也可以引入社会资金,银行业金融机构将给予政策性和商业性贷款支持。 构建覆盖城乡的老年助餐服务网络 民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11部门联合印发《积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行动方案》。《方案》指出,完善老年食堂、老年餐桌、老年助餐点等老年助餐服务设施配置,优化功能布局。将老年助餐服务设施纳入城市一刻钟居家养老服务圈、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支持餐饮企业提供老年餐食配送服务。加强农村地区老年助餐服务。各地可根据老年人不同情况分类施策,结合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财力状况,对享受助餐服务的老年人给予差异化补贴。加大对特殊困难老年人助餐服务力度,鼓励老年助餐服务机构对特殊困难老年人提供优惠服务。
优化金融服务 国务院印发《关于推进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国务院印发《关于推进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意见》指出,要优化普惠金融重点领域产品服务,支持小微经营主体可持续发展,助力乡村振兴国家战略有效实施,提升民生领域金融服务质量,发挥普惠金融支持绿色低碳发展作用。要鼓励金融机构开发符合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特点和发展需求的产品和服务,加大首贷、续贷、信用贷、中长期贷款投放。扩大稻谷、小麦、玉米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实施范围。注重加强对老年人、残疾人群体的人工服务、远程服务、上门服务,完善无障碍服务设施。 国务院印发《关于推进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权威答问 进一步放宽境外机构入股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准入条件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修订发布《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自2023年11月10日起施行。《办法》明确,持续扩大对外开放。进一步放宽境外机构入股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准入条件,允许境外非金融机构作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出资人,取消境外金融机构作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出资人的总资产要求。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 促进金融租赁公司规范经营和合规管理 金融监管总局发布《关于促进金融租赁公司规范经营和合规管理的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完善金融租赁公司监管制度,深化对行业发展的规律性认识,推动金融租赁行业从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大局出发,找准功能定位,聚焦主责主业,为实体经济提供特色化、专业化金融服务,着力防范和纠正大股东不当干预、公司治理和内控机制不完善、租赁物管理不到位等问题。《通知》从健全公司治理和内控管理机制、规范融资租赁经营行为、有的放矢提升金融监管有效性和建立健全监管协作机制等四个方面提出十三项监管要求。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促进金融租赁公司规范经营和合规管理的通知》 扩大经营专属商业养老保险业务的机构范围 金融监管总局印发了《关于促进专属商业养老保险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相关业务要求,进一步扩大经营专属商业养老保险业务的机构范围。《通知》明确保险公司经营专属商业养老保险业务的所有者权益、偿付能力充足率、责任准备金覆盖率等要求。规范产品设计,对积累期和领取期、领取转换表、保险责任、现金价值等作出规定,并对保险条款和费率统一实行备案管理。
产业发展 四部门:促进炼油行业绿色创新高质量发展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炼油行业绿色创新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意见明确,到2025年,国内原油一次加工能力控制在10亿吨以内,千万吨级炼油产能占比55%左右,产能结构和生产力布局逐步优化,技术装备实力进一步增强,能源资源利用效率进一步提升,炼油产能能效原则上达到基准水平、优于标杆水平的超过30%。“十四五”期间污染物排放和碳排放强度进一步下降,绿色发展取得显著成效。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促进炼油行业绿色创新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四部门:多技术路线并举,探索绿色航空新领域新赛道 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四部门联合印发《绿色航空制造业发展纲要(2023—2035年)》,提出到2025年和2035年发展目标,多技术路线并举,探索绿色航空新领域新赛道。其中,力争到2025年电动通航飞机投入商业应用。 工信部等四部门联合印发《绿色航空制造业发展纲要(2023—2035年)》(附图解) 六部门:未来3年算力基础设施要这样发展 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央网信办、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国人民银行、国务院国资委等六部门联合印发《算力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从计算力、运载力、存储力以及应用赋能四个方面提出了到2025年发展量化指标。 工信部:推进5G轻量化技术演进和应用创新发展 工信部印发《关于推进5G轻量化(RedCap)技术演进和应用创新发展的通知》。《通知》明确,到2025年,5G RedCap产业综合能力显著提升,新产品、新模式不断涌现,融合应用规模上量,安全能力同步增强。5G RedCap技术产业稳步发展、5G RedCap应用规模持续增长、5G RedCap产业生态繁荣壮大。 工信部印发《关于推进5G轻量化(RedCap)技术演进和应用创新发展的通知》(附图解) 商务部等九部门:推动汽车后市场高质量发展 商务部等九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推动汽车后市场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提出7方面政策措施。一是优化汽车配件流通环境。二是促进汽车维修服务提质升级。三是构建多层次汽车赛事格局,支持开展新能源汽车、智能网联汽车等新型赛事活动,发展国际级、国家级汽车赛事。四是加快传统经典车产业发展,提出研究制定传统经典车国内管理和进口政策,支持地方探索传统经典车辆保税展示及托管服务。五是支持自驾车旅居车等营地建设,加强政策支持,促进房车旅游消费发展。六是丰富汽车文化体验。七是优化汽车消费金融服务,鼓励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优化对汽车使用消费的金融服务。
扩大开放 人民银行:提升境外来华人员支付服务水平 中国人民银行部署提升境外来华人员支付服务水平相关工作,要求按照“大额刷卡、小额扫码、现金兜底”的工作思路,以丰富支付服务供给、深化支付场景建设为切入点,加快落实各项工作措施。要增强协同,共同推进改善外卡受理环境、丰富移动支付产品、优化现金服务等重点工作。要统筹做好风险防控与服务优化,全面加强商户和交易真实性管理,保障业务连续性。要加强宣传推广和跟踪调研,持续完善制度、产品和服务。 海关总署:取消出口货物原产地企业备案事项 为进一步优化跨境贸易营商环境,提升贸易便利,海关总署决定自2023年11月1日起取消出口货物原产地企业备案事项,原产地证书申请人可直接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互联网+海关、中国贸促会申报系统等申领原产地证书。 海关总署:11月1日起出入境人员免于填报健康申明卡 海关总署日前发布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海关总署决定自2023年11月1日零时起,出入境人员免于填报《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健康申明卡》。 来源:中国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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